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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哥哥 发表于 2008-11-7 00:10

珠海发生驾车故意撞人事件24人伤亡 嫌犯被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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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故意撞人案疑犯身份和作案动机初步查明
[url]http://news.sina.com.cn/c/2008-11-06/182216602781.shtml[/url]唔发啦自己睇

北极星的眼泪 发表于 2008-11-7 01:27

比拉灯还要恐怖一百倍既恐怖分子!!!:@

健哥哥 发表于 2008-11-7 01:35

社会既错啊ggmp163(; ggmp163(;

LOST 发表于 2008-11-7 11:27

张若渔:寻找珠海肇事司机亡命之旅的起点

[align=center][url=http://www.sina.com.cn/][color=#cc0000]http://www.sina.com.cn[/color][/url]  2008年11月07日08:34  [url=http://www.dfdaily.com/][color=#cc0000]东方早报[/color][/url] [/align]
  [b]作者:张若渔 [/b]
  近日,珠海市某中学附近发生一起驾驶机动车故意撞人事件。截至发稿时,共造成4人死亡、20人受伤。接警到场的公安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连开5枪将犯罪嫌疑人击毙,避免了更大的人员伤亡。(11月6日《信息时报》)
  珠海市有关部门称肇事司机“故意撞向路边放学的学生和过往群众”。从现场惨状观察,我愿意对此表示谨慎的信任。之所以“谨慎”,是因为纵观事件的前前后后,肇事司机的犯罪动机以及犯罪过程尚有待进一步辨析和确认。
  据目击者陈述,在重卡疯狂撞人之前,其后有“3辆交警的摩托车和一辆警用小汽车在追赶”,而且“一路鸣响信号,呼啸而来”。由这个细节我们有理由推断,重卡在事发之前可能存在交通违章行为,而司机为了躲避惩罚仓惶驾车逃遁,继而交警部门穷追不舍,终酿成大祸。由此而论,如果说肇事司机存在“犯罪故意”,交警部门亦难辞其咎。现在,珠海有关部门仅仅强调司机的“故意”却只字不提交警的“追赶”,不免有推卸责任之嫌。
  我们不妨想象一下事故推导的链条:重卡违章,然后司机驾车逃跑,然后交警兴师动众追赶,被追上之后的后果令司机恐惧,于是更加加足马力疾驰。这是事故发生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还没造成实质性后果,司机虽心乱如麻但还不至于丧失理智。
  真正使司机陷入狂乱状态的时刻是在他“无意”中撞了第一辆摩托车之后,自此潘多拉的魔盒开始打开,我们姑且把这当成是事故发生的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事故虽已酿成,但还没有造成大面积伤亡。如果交警部门在此停下追赶的脚步,司机会不会因此而从狂乱状态中平复下来从而免于接下来更大的惨剧,我们不敢妄下结论,但可能性总归是有的。
  但这种珍贵的可能性被轻易地放弃了,从此事故进入惨烈的第三阶段,此时摩托车车主的鲜血已经彻底紊乱了肇事司机的心智,刺激了他心底里的罪恶因子,泯灭了他的良知,或许是为了通过撞更多的人来达到让警方停止追赶的目的,也可能仅仅是为了逃跑而慌不择路而不择手段。总之,彼时彼刻的肇事司机已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性情乖张的魔鬼,开着一辆“钢铁怪物”如入无人之境。他的眼里只有逃跑,除此再无其他。最终,他被击毙了,他的亡命之旅戛然而止。
  显然,肇事司机罪有应得。但我们也有必要追问是谁把一个正常人逼成杀人无算的刽子手的?如果真如目击者所言,珠海交警部门一直在穷追不舍,我们是否可以怀疑交警部门的执法不当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如果如此,他们应该站出来向公众郑重表示歉意,而不是把所有的罪责都推给被击毙的肇事司机。

LOST 发表于 2008-11-7 11:28

刘长锋:珠海惨案真相为何总是雾里看花

[align=center][url=http://www.sina.com.cn/][color=#000000]http://www.sina.com.cn[/color][/url]  2008年11月07日09:00  [url=http://www.jxcn.cn/][color=#cc0000]中国江西网[/color][/url][color=#cc0000] [/color][/align][color=#cc0000][/color]
[b]作者:刘长锋[/b]
  11月5下午5时许,在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一名犯罪嫌疑人驾驶一辆泥头车,在城东中学故意撞向路边放学的学生和过往群众,当场造成24人伤亡,其中重伤3人,2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伤员正在接受检查治疗。犯罪嫌疑人在继续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经警告无效,被迅速赶到的公安民警果断开枪击毙。(新华网11月6日消息)
  瞬息之间的飞来横祸,导致4人死亡、20人受伤,肇事司机用罪大恶极来形容实在不为过。因此在制止无效后,警方果断处置,当场击毙肇事司机也无可厚非。对于这次惨剧,当地政府迅速介入,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力指挥抢救安置受害者,部署相关善后事宜,无疑也值得高度赞赏。让逝者入土为安,让生者早日康复,抚平其身心的创痛,从政府到社会公众,都给予了普遍的关注与关心,充分体现了高度的人道主义精神基本的社会道义。但很显然,事情的处理还远远不能到此为止。
  肇事者被现场击毙,实在是罪有应得。但必须引起我们注意的是,究竟是什么最终导致了血案的发生?一名普通的司机,和这些天真烂漫的孩子,并无什么深仇大恨,却何以忍心下此毒手?是什么让他丧失了理智?当地群众中流传比较广的说法是,肇事司机早先就已经有了预谋,并写好了遗书。而更有网友披露,当时肇事车是在三辆警方的摩托车和一辆警车狂追下,慌不择路闯进了校园。当然,一切并非空穴来风,即使是传言,也自有其萌生的土壤和环境。
  且不论上述两种说法究竟哪个可靠,但很显然,司机的丧心病狂却必然事出有因。杀人偿命,好端端的一个人,没必要开这个“玩笑”,更不去敢冒这个险。稍微一个有点良知和人性的人,都不会有如此做法。所以尽管肇事者已被当场击毙,但肇事的原因和基本动机,却无论如何都必须要有一个说法和真相,究竟是谁把他推上了丧心病狂的绝路?我们总讲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中国把鬼变成人,那么是谁把一名普通司机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呢?
  死者为大,入土为安。无辜的孩子和家长们需要得到妥善的安置,但从人性的角度而言,我们也不能不给肇事司机一个说法。当然问题还不仅仅至于此,给肇事者一个说法,其实也就是给我们整个社会一个说法。使真相大白于天下,才知道谁是最终的罪魁祸首。据此而防患于未然,才能有效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LOST 发表于 2008-11-7 11:33

如果地方政府还是不以人为本的话,更可怕的惨剧还会继续发生,我们唯一能庆幸的是至今惨剧并未有发生在你我身边,但是没有人知道明天灾难是否会看中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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