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艺术大赛摄影作品部分将由高明区摄影家协会承办,设以下奖项:
成人组:
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2名,奖6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400元
4等奖4名,奖金200元
入选奖6名,奖金100元
少儿组:
一等奖1名,奖金400元
二等奖2名,奖3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
4等奖4名,奖金150元
入选奖6名,奖金100元
投稿作品请与高明区摄影家协会联系,电话:13674036677,88190132 载稿时间:2008年8月20日
附件1:
关于“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视觉沧江”
艺术大赛的通知
各镇(街道)宣传办、文化站,区宣传文化系统有关单位:
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高明恢复建制27周年,展示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风貌和现代化建设成就,我区定于六月份举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视觉沧江”艺术大赛。本次大赛由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区文联联合主办,区文化馆、区美术家协会、区书法家协会、区摄影家协会承办。入选作品将在我区展出,同时选拔优秀作品上送佛山参赛。为搞好本次活动,真正展出精品力作,特面向社会征集作品。请各镇(街道)宣传办、文化站做好辖区内征稿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征稿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稿对象:全区美术、书法、摄影爱好者。
二、征稿内容:作品需反映改革开放30周年以来我区社会发展的成果,以高明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人文民俗、建设成就等为表现内容,讴歌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社会各项事业建设所取得的成就。
三、作品要求:作品要求为原创新作,提倡学术创新,讲究思想深度,美术、书法、摄影、装置、行为、多媒体等创作形式不限,并征集老照片、发动高明发展见证者进行“我记忆中的高明××”创作,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改革开放的成就。
四、奖项设置:大赛以美术、书法、摄影三项各自评奖,每个项目分成人组、少儿组两个参赛组别,每个参赛组别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作品奖、入选作品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五、收稿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6月15日止。
六、投稿地址:由各镇街、各协会汇总后交区文化馆(高明区荷城沧江路420号文化大楼四楼),联系及咨询:龙恩海,电话:0757-88287062、13928506911
七、注意事项
1、请区美术家协会、区书法家协会、区摄影家协会发动会员积极投稿。
2、参赛作品由参赛者自行装裱,每个参赛者限交1-3幅(组)作品;请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清楚书写参赛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号码,并附200字左右的艺术简介一份。
3、被邀请作为本次比赛评委的,其作品不能参加评奖。在获三等奖以上的作品中,每位作者只能评一件作品获奖(以最高奖项为准)。
4、本次征稿不收参赛(展)费。所有作品均退稿。落选作品在展览当天退还,入展作品在展览完毕后退还。退稿时间为1个月,过期不拿回则由主办方自行处理。
5、主办单位享有免费使用获奖和入选作品的展览、出版及宣传等相关权益,并注明作品的作者,不再另发稿酬。
6、参选作品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
7、一旦投稿即当作承认本次征稿的规则。
8、本通知在高明区政府网、高明区文化网和高明论坛上刊登。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宣传部 佛山市高明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佛山市高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本帖最后由 大健 于 2008-7-31 14:1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