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论坛 » 征婚交友 » 诚征失婚男......(有公务员工作单位优先)
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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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個rén
原帖由 不平则鸣 于 2008-10-28 15:38 发表 为何一定要"有工作单位优先"啊??有钱不就行了吗?
原帖由 随缘vs等待 于 2008-10-23 01:41 发表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希望大家不要提那些不该提的话题为难人家姑娘啦,尊重别人也就是尊重自己,呵呵!
景景
原帖由 景景 于 2008-10-30 02:57 发表 我可以介绍个俾你啊,我个兄弟刚离婚的,距离婚的~~不过距30岁左右了
红太阳